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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犯盗窃罪、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0

公诉机关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某(曾用名马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个体司机。诉讼代理人赵瑞芬,山西博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牛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6年因犯盗窃罪被平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因涉嫌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经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决定,于2017年9月12日被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经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7年10月19日被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执行逮捕,现押阳泉市郊区看守所。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7年8月底的一天,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张某某在阳泉市城区阳光小区21号楼3单元地下室门,盗窃一箱汾酒,10瓶散酒。2、2017年9月初的一天下午2、3点,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在阳泉市城区阳光小区地下室门,盗窃一瓶泸州国窖1573,并打碎一瓶水井坊白酒。3、2017年8月底的一天,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李某某在阳泉市城区恒大花园地下室门,盗窃一箱郎酒系列白酒。4、2017年8月底的一天,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杜某某在阳泉市城区义东沟西苑小区地下室门,盗窃三箱10年老白汾酒、三箱20年老白汾酒,价值共计5940元。5、2017年9月7日中午1点多,被告人牛某在阳泉市郊区梅花园小区踹开多家地下室门,盗窃被害人李某甲茅台酒二瓶;15年封坛老白汾二瓶,价格320元;10年老白汾两瓶,价格250元;杏花村青瓷二十年酒一盒,价格120元;红盖汾酒一瓶;15年老白汾酒一瓶,价格150元。盗窃被害人赵某某20年老白汾酒六瓶,价格1980元。盗窃被害人刘某某20年老白汾三瓶,价格320元。6、2017年8月21曰12时24分许,被告人牛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酒后驾驶轿车沿虹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王朝海鲜酒店路段时,与同方向前方行驶由马某驾驶的比亚迪轿车尾随相撞,肇事后逃逸,经检验,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96mg/100ml。公诉机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报案材料、前科材料、归案经过、驾驶人信息查询等书证;2、证人冯某等的证言:3、被害人李某甲、赵某某、杜某某等的陈述;4、、被告人牛某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牛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应当以盗窃罪、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牛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建议以盗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某诉请要求被告人牛某赔偿其维修费9304元、营运损失3047.35元。被告人牛某对公诉机关指控无异议,无辩解意见;对民事部分认为自己已垫付定损费900元,维修费认为有点高,自己愿意赔偿,但因被关押,暂无能力赔偿。经审理查明:一、关于盗窃罪的犯罪事实:1、2017年8月底的一天,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张某某在阳泉市城区阳光小区21号楼3单元地下室门,盗窃一箱汾酒,10瓶散酒。2、2017年9月初的一天下午2、3点,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许某某在阳泉市城区阳光小区地下室门,盗窃一瓶泸州老窖.国窖1573,并打碎一瓶水井坊白酒。3、2017年8月底的一天,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李某某在阳泉市城区恒大花园地下室门,盗窃一箱郎酒系列白酒。4、2017年8月底的一天,被告人牛某踹开被害人杜某某在阳泉市城区义东沟西苑小区地下室门,盗窃三箱10年老白汾酒、三箱20年老白汾酒,价值共计5940元。已追回20年老白汾酒2瓶、10年老白汾酒8瓶。5、2017年9月7日中午1点多,被告人牛某在阳泉市郊区梅花园小区踹开多家地下室门,盗窃被害人李某甲茅台酒二瓶;15年封坛老白汾二瓶,价格320元;10年老白汾两瓶,价格250元;杏花村青瓷二十年酒一盒,价格120元;红盖汾酒一瓶;15年老白汾酒一瓶,价格150元。盗窃被害人赵某某20年老白汾酒六瓶,价格1980元。盗窃被害人刘某某20年老白汾三瓶,价格320元。已追回刘某某的20年老白汾酒三瓶、李某乙的15年老白汾酒一瓶、10年老白汾酒两瓶、15年封坛老白汾酒两瓶、青瓷二十年杏花村两瓶;赵某某的20年老白汾酒六瓶。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出具的归案经过一份,证实2017年9月12日10时许在平定县日新网吧将牛某抓获。2、嫌疑人员前科劣迹调查表,证实牛某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6年因犯盗窃罪被平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3、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牛某及被害人、证人的自然身份情况。4、被害人张某某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证实2017年9月3日下午16时左右,下地下室取东西,发现自己位于阳泉市城区阳光小区21号楼3单元地下室门被撬开,被盗一箱汾酒(20年),价值1800元,10瓶散酒,合计价值1000元。总价值2800元。5、被害人许某某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证实2017年9月初,我家地下室丢了六、七瓶白酒,其中一瓶水井坊应该是被小偷打碎了,还有一瓶泸州老窖1573被盗了。水井坊大概是1996年购买,价值1300元,泸州国窖1573大概是2001年购买,价值约650元。其他酒想不起来了。地下室是木头门,门是被踹开的。当天发现的时候一共有四家地下室被踹。6、被害人李某某的陈述笔录,证实我家恒大花园地下室被盗,发现时间是2017年8月底9月初的一天,被盗了一箱白酒,六瓶装的,是郎酒系列的白酒,200元一瓶买的,一箱是1200多元。我家地下室是木头门,锁也不结实。我们单元就一户地下室装了防盗门没有被踹开,其余17户都被踹了。7、被害人杜某某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证实2017年9月7日下午19时我去义东沟村西苑小区12号楼3单元地下室库房取东西发现库房的木门被踹坏。经清点被盗3箱42度瓷瓶十年老白汾,每箱六瓶,每瓶93元,总价1674元。3箱45度瓷瓶20年老白汾,每箱六瓶,每瓶260元,总价4680元。被盗之前我最后一次进去是9月2日。9月5日下午16时许,我在外面坐着,看着一名男子抱着三箱十年老白汾往外走,现在回想起来他可能就是偷我酒的人。8、被害人李某甲的报案及陈述材料,证实自己在荫营镇梅花园小区3号楼4单元6号的地下室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4时左右被盗,丢失53度飞天茅台酒两瓶,价值共计3000元,发票在酒盒里放着。两瓶45度的十年老白汾酒,价值200元左右,一瓶棕色包装盒的15年老白汾,价值180元左右,一瓶38度红盖汾,价值40元左右,还有一盒(两瓶装)杏花村青瓷二十年,价值150元。我家地下室没有20年老白汾。9、被害人赵某某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证实2017年9月5日上午十点我还去过地下室,2017年9月7日下午17时25分时候发现被盗,当时地下室锁着门,并且还反锁着。我发现时,门框锁的位置裂开了缝,门是被踹开的,地下室被翻得乱七八糟,经过清点被盗了一箱20年的老白汾(2400元左右)酒,都是三年前在阳泉一个汾酒专卖店购买的。我们单元一共14个地下室,除了3家没有被踹,其余11家都被踹开了,听说丢东西的就我家和李某乙家。我家地下室是木头门包了铁花皮。10、被害人刘某某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证实2017年9月7日14时左右,在荫营梅花园小区3号楼2单元2号的我家的地下室被盗20年42度老白汾3瓶,价值1000元左右。还有13家左右的地下室都于同一天被踹开门了,他们是否有物品被盗我不清楚。11、被害人郭某某、王某某、俞某某等的报案材料及陈述笔录,证实地下室的门被踹开,没有物品被盗。12、证人冯某的供述,证实2017年1月份,牛某和我一起在阳泉第一监狱服刑集训过。我们两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8月31日我去阳泉办事,和他见了一面。第二次是9月5日,他打着出租车来到我们村给了我五箱酒。三箱20年老白汾,两箱10年老白汾。他说他还要去交警四大队处理事故,留一箱送礼呀,后来就走了。这些酒前段时间庙会我招待客人喝了一些,剩下的都带来了。13、证人张某甲(收购烟酒人员)的证言,证实我的烟酒店的位置是桃南街9号,阳泉三中底商,烟酒店名字叫金鑫烟酒。2017年9月5日下午15时,我收了九瓶20年老白汾,两瓶十年老白汾,用十年老白汾的袋子装着。一瓶十五年,两瓶封坛十五年,我给了他1750元。这名男子年龄35岁左右身材微胖,穿着灰色的半袖。昨天下午他还拿着两瓶茅台酒、一盒青瓷20年,我一般只收汾酒厂的酒,茅台和青瓷就没有收他的。后来他走的时候把青瓷扔在了我店门外,我老婆后来捡回来了。第一次是2017年8月份中旬的一天中午他拿着两箱黄盖汾酒,每箱12瓶,到了我店里,他让我看了这酒是1992年生产的,每一瓶都有充气保护套,他是第一次来,说这酒是山东运来的,当时我和他第一次接触,对他拿来的就看不准,就没有收。第二次也是8月份中旬的一天中午,他拿了两瓶封坛十五年汾酒,我以每瓶100元的价格收了他两瓶。第三次好像是9月1日中午,他拿着一瓶洋河曲酒,是半瓶的,估计是时间长了跑了半瓶,我以30元的价格收的。第四次好像是9月4日中午,他拿着两瓶十年老白汾酒,我以每瓶60元的价格收的。昨天收的酒还有洋河曲酒都在,已经被扣押了,其他的我都卖了。十年老白汾我卖每瓶80元;封坛十五年我卖120,每瓶我挣20元。14、张某甲辨认笔录、被辨认人照片列表、被辨认人身份说明,证实张某甲从12张照片中辨认出9号照片上的人就是卖给其酒的男子。9号照片上的人是牛某。15、证人刘某乙(出租车司机)的证言,证实2017年9月8日14时左右,我在郊区体育馆十字路口拉了个客人,他让我车到郊区王朝背后的路边,拉了很多好酒。是一名男子,身高170CM左右,身材微胖。短发,上身穿灰色T恤,半袖,下身穿长裤,郊区口音。有两箱二十年老白汾,一个手提袋装。印证起诉书指控郊区梅花园小区被盗窃的犯罪事实。16、刘某乙的辨认笔录、被辨认人照片列表、被辨认人身份说明,证实刘某乙从12张照片中辨认出8号照片上的男子就是2017年9月7日14时许,在郊区体育馆十字路口乘坐他出租车的男子。8号照片上的人是牛某。17、牛某辨认笔录六份及指认盗窃现场、销赃地点照片,证实被告人牛某指认盗窃作案现场及销赃地点的情况,印证起诉书指控盗窃犯罪的5起犯罪事实。18、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出具的现场检测报告书二份,证实经对牛某尿液进行现场检测结果为吗啡、甲基安非他命联合检测试剂为阴性。19、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出具的人身检查笔录,证实被告人牛某身体无异常。20、接受证据清单,证实出租车司机在冯家庄加气站用手机拍摄了三段被告人犯罪所得的白酒视频。扣押物品文件、发还物品文件清单及赃物白酒照片,证实从张某甲处扣押其所收购的牛某盗窃洋河大曲一瓶、20年老白汾酒一箱6瓶、20年老白汾酒一箱3瓶、15年老白汾酒一瓶、15年封坛老白汾酒二瓶、10年老白汾酒二瓶、青瓷二十年杏花村一盒;从冯某处扣押20年老白汾酒二瓶、10年老白汾酒八瓶、二十年汾酒纸箱2个,十年汾酒纸箱2个;刘某某领取20年老白汾酒三瓶、李某乙领取15年老白汾酒一瓶、10年老白汾酒两瓶、15年封坛老白汾酒两瓶、青瓷20年杏花村两瓶;杜某某领取20年老白汾酒2瓶、10年老白汾酒8瓶、二十年汾酒纸箱两个、十年汾酒纸箱两个;赵某某领取20年老白汾酒六瓶。21、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价格认定协助书、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表、阳泉市郊区价格认证中心阳郊价认字(2017)58号价格认定结论书、价格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证实被盗刘某某二十年老白汾酒3瓶(单价330元);李某乙十五年封坛老白汾酒2瓶(单价160元)、十年老白汾酒2瓶(单价125元)、杏花村青瓷二十年酒2瓶(单价60元)、十五年老白汾酒1瓶(单价150元);赵某某二十年老白汾酒6瓶(单价330元);杜某某二十年老白汾酒2瓶(单价330元),十年老白汾酒8瓶(总数18瓶,其余10瓶未追回,单价125元);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认定价格为12000元;明细表中第2、6、11、12、13、14、15、16项标的物达不到受理要求,不予受理价格认定。22、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02)城刑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平定县人民法院(2016)晋0321刑初130号刑事判决书两份、释放证明书,证实牛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于2002年3月22日被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1000元;因犯盗窃罪被平定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2017年6月7日刑满释放。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张某甲因低于市场价收购白酒,被行政拘留五年,并处罚款500元。23、视听资料光盘8张,证实烟酒店监控、司机提供的微信视频、牛某指认现场录像、梅花园小区监控、恒大花园小区监控录像,印证本案犯罪事实。24、被告人牛某的在案供述,证实实施盗窃时一般我是打车或者转悠去了以后,用脚踹门,偷了东西后搬出小区外面,然后打出租车走。每次都是穿一件灰色的半袖、蓝色的牛仔裤、蓝色的布鞋,白底。第一次大概是2017年8月24、25日左右,下午几点记不清了,我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阳光小区,下车我就进小区里转悠,转悠了半个小时左右,好像进了一两个单元,大概踹了六、七个地下室的木头门,我记得就偷了一家东西,在那家偷了四、五瓶老白汾酒,还有十几瓶白酒,那四、五瓶老白汾酒在地上的一个纸箱里放着,十几瓶白酒在地下室的一个木头柜子里放着,我在地下室又找了一个纸箱子,把那十几瓶酒放进纸箱里,一下搬着两个纸箱出来,在小区外面打了一辆出租车就走了。偷下的这些酒全部卖给二中口地摊一个回收酒的男人了,卖了1000多元。第二次大概是2017年8月25日、26日左右的一天上午、中午,我还是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阳光小区背后的一个小区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我在那个小区转悠了十几分钟后,就有一栋楼的一个单元门开着,我进去下了地下室踹了一两个木头门,进去什么也没有偷下,后来我就打了个出租车走了。第三次大概是2017年8月27日、28日左右的一天下午2点左右,我打车到了开发区恒大花园小区里,在小区里下的车,转悠了半个小时左右,进了两栋楼的两个单元的地下室,一共踹了十几个门,就有一个地下室内有两箱酒,什么牌子的我不记得了,是黑色纸盒包装的白酒,每箱酒都是没有开封的,我打开其中一箱看见是黑色纸盒包装的,后来我一下把两箱搬出来,走了没多远就把酒从铁栅栏内扔出外面草地上,后来我又转悠了十几分钟,最后到了小区铁栅栏外面,发现那两箱酒不见了,应该是让别人捡走了。第四次大概是2017年8月28、29日左右的一天下午4、5点,我打车来到义东沟的一个小区,小区名字叫不上来,在那个小区转悠了20来分钟,进了两栋楼的两个单元地下室,踹了十几个门。一个地下室内偷了两箱20年的老白汾,三箱十年的老白汾。其他的地下室没有酒。偷得这个地下室正好是防盗门开着,里头的木头门夹着风。我分三次把五箱酒搬到小区外面,那个单元离小区的大门有30米远,我把酒藏在了小区大门外左手的一个巷子里,最后我打了辆出租车走了。我打车去了巨城找见冯某,给了他两箱20年老白汾和两箱10年老白汾,把剩下的一箱10年卖到了那个烟酒店,卖了300元。第五次大概是2017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2、3点,我打车来到了百草堰阳光小区,进了小区转悠了十几分钟,进了一栋楼一个单元,踹了两三个地下室的木头门,就其中一家有酒,那家我以前偷过一次,在那个地下室,偷了一瓶洋河大曲老酒,地下箱子里放着泸州系列的,我拿出两瓶来,没有拿稳,打碎掉在地上了。后来我拿着那瓶洋河大曲出来打了辆出租车还是在三中那家烟酒店卖了30元。第六次,2017年9月7日中午1点多,我打车来到荫营王朝酒店背后的一个小区,在那个小区转悠了两三栋楼,进了两三个单元地下室,一共踹了20多个地下室,在一栋楼里面的一个单元地下室里偷了一箱20年的老白汾,我从那个单元搬出酒来朝小区门口走,走到一个单元还是那栋楼,我搬着刚刚偷得酒又进去,在那个单元的地下室又偷了一箱20年,两瓶十五年封坛白酒,两瓶十年老白汾,两瓶茅台酒,一瓶咖啡色的15年,一盒两瓶装的杏花村青瓷20年,我分两次把所有的酒搬出小区外面,又打了个车到了三中门口的烟酒店,把酒卖了。烟酒店老板除了茅台酒和盒装的杏花村15年没有收,其他的都收了,给我1750元。盗窃所得我网上赌博输了点,平时吃喝住花了。我在三中那个烟酒店卖过五次酒,第一次我在网上和山东一个网友买了一箱几瓶黄盖汾酒去那个烟酒店卖,老板没有收,那次的几瓶黄盖汾酒不是偷的,剩下的四次都是我盗窃后去卖的。第一次,大概是8月底9月初的一天,我去那个烟酒店卖过2瓶10年老白汾酒,每瓶60元,一共卖了120元,这两瓶酒我不记得是在哪里偷的了,但肯定是偷下的酒。第二次大概是8月底9月初的一天,我去那个卖了1瓶洋河大曲老酒,28度,卖了30元,这瓶酒是我在阳光小区偷的,第三次,我去那个烟酒店卖了一箱6瓶10年老白汾酒,是2017年9月初的一天,以每瓶50元的价格卖的,卖了300元,这箱酒是在义东沟体育馆背后那个小区偷的。第四次就是2017年9月7日在荫营那个小区偷的酒了。我去那个烟酒店卖了9瓶20年老白汾酒,2瓶封坛十五年老白汾酒,1瓶15年老白汾,2瓶10年老白汾酒,一共卖了1750元。卖给二中地摊收酒的一个男的一部分,送给冯某一部分。25、随案移送物品清单,证实洋河大曲1瓶随案移送。二、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21曰12时24分许,被告人牛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酒后驾驶轿车沿虹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王朝海鲜酒店路段时,与同方向前方行驶由马某驾驶的比亚迪轿车尾随相撞,肇事后逃逸,经检验,牛某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81.96mg/100ml。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查获经过,证实2017年8月21日12时24分许牛某驾车肇事逃逸后传唤归案,经血液抽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96mg/100ml。2、阳泉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二份,证实牛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酒后驾驶晋CNXX**号海马轿车与晋CTXX**号比亚迪轿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驾驶证于2018年8月7日在阳泉市盂县交警大队扣留,致使无法提供,身份证因牛某事发当天未随身携带,次日多次联系牛某无果,四大队无法提供牛某的身份证、驾驶证;2017年8月21日12时24份事故发生后牛某驾车逃逸,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于事发当日传唤至四大队归案,因多次联系牛某无果,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致使四大队无法在3日内移交交警支队处理。3、血液提取登记表、血样提取照片、山西方正司法鉴定所晋方正司鉴(2017)鉴字第903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证实从牛某身体提取血液送检,鉴定意见为:从送检的牛某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81.96mg/100ml。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牛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5、驾驶证、行驶证信息查询及行驶证复印件,证实牛某准驾车型C1M,原准驾车型B2,初次领证2006年7月13日,补证次数5次,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扣留;所驾驶的晋CNXX**号海马轿车,所有人为姜某,使用性质非营运,状态违法未处理。6、被害人马某的询问笔录,证实2017年8月21日12时,我驾驶晋CTXX**号轿车沿开发区由南向北行驶在王朝海鲜酒店前左转弯调头时,被一辆海马晋CNXX**号车追尾,事后对方逃逸。7、违法行为人陈述材料及被告人牛某在案供述,证实2017年8月21日12时左右,我一个人在饭店喝了一瓶啤酒,三两白酒,吃完饭后开车去找我朋友,行驶至开发区虹桥路王朝海鲜酒店门口,由南向北行驶,与一辆右转的出租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我离开了现场,随后四大队民警通知联系我带我到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抽血,随后带我到四大队处理。我的车是租宏达公司的。庭审供述租赁车辆时驾驶证尚未被扣留。8、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出具的现场检测报告书,证实经对牛某尿液进行现场检测结果为吗啡、甲基安非他命联合检测试剂为阴性。9、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出具的人身检查笔录,证实被告人牛某身体无异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某主张车辆维修费9304元,提交晋CTXX**出租车所有人郭某甲出具的证明,证实该车大包给马某某,每月收4500元份钱,交通事故中出租车受损,全部维修费由马某某支付;比亚迪阳泉总代理维修结算单及阳泉恒瑞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证实维修费支出情况,被告人质证认为自己垫付了900元定损维修费用,原告人不持异议,该项费用折抵后确认为8404元;原告人主张营运损失3047.35元,提交交警支队四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于2017年8月21日至8月29日对晋CTX**号车辆暂扣,原告人主张某乙的承包费损失1350元,并按交通运输业平均工资68837元为计算依据,主张某乙的误工损失1697.35元,共计3047.35元。被告人有异议,认为承包费份钱只要其租车就要缴纳,其不应负担该项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依据以上批复本院酌情支持该处租车停运期间的损失1697.35元,承包费损失不予支持。本院确认损失赔偿额为10101.35元。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阳郊检刑刑诉(201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牛某犯盗窃罪、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马某某以被告人牛某的危险驾驶行为给其造成财产损失为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2月1日、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魏振泽依法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牛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被告人牛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其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庭审自愿认罪,其在前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有前科劣迹。因被告人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本院结合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目的,认罪态度、犯罪后的悔罪表现、赃物追缴情况酌情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牛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1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执行给付。)二、赃物洋河大曲一瓶,予以没收;三、被告人牛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某造成的损失10101.35元。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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