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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尘埃 评论0
申请执行人葛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宁武县东寨镇三马营村人,现住宁武县城内被执行人丁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宁武县东寨镇三马营村人,现住本村
本院在执行葛某诉丁某构筑物倒塌损坏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丁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西省宁武县人民法院(2015)宁民初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审判长 李 鹏 审判员 赫 东 审判员 宗彦东
书记员:侯增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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