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因本案,于2017年6月29日被临时羁押。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7月1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8日被逮捕,2017年8月18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现监视居住在家。
被告人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7月18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现监视居住在家。
被告人刘亚强,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晋江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2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李庆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2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李澎焕,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5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李坚固,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本案,于2017年6月6日被临时羁押。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8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7月7日被逮捕,2017年8月18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李凌超,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本案,于2017年6月6日被临时羁押。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8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7月7日被逮捕,2017年8月18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林彬彬,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闽侯县,住福建省闽侯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2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肖欢,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金堂县,住四川省金堂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5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肖棋添,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5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肖丁淋,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5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王鲜明,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仪陇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2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黄文清,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安仁县,住湖南省安仁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2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刘云贵,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贵州省仁怀市,租住地福建省南安市。因本案,于2017年6月4日被临时羁押。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8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7月7日被逮捕,2017年8月10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被告人林健民,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安溪县,住福建省安溪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8月2日被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以麻检诉刑诉〔2017〕3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李庆辉、李澎焕、李坚固、李凌超、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孟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李庆辉、李澎焕、李坚固、李凌超、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某分别购买电脑、手机等物品,邀约被告人李某某利用移动通讯终端网络开设微信账号,在微信中建立名为“射雕”的赌博微信群。至2016年8月份,被告人刘亚强因先前开设赌博网站亏损亦加入其中,与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在微信中建立名为“熊出没”的第2个赌博微信群。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先后雇请被告人李庆辉、李澎焕、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李坚固、李凌超、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等人,将北京“PC蛋蛋”及加拿大“PC28”网站的开奖结果作为押注依据,采取设立一定赔率的方式获利,通过建立的微信群长期组织赌博活动。
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庆辉、李澎焕、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李坚固、李凌超、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等人根据李某某的安排,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先后在福建省晋江市、厦门市和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利用微信群组织赌博活动,要求加入微信群的参赌人员先将赌资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汇入李某某等人事先准备的账户中,后在微信群中进行下注赌博。其中,被告人李某某负责组织人员、联系地点,并获得赌博盈利的45%;被告人李某某、刘亚强招揽参赌人员,并分别获得赌博盈利的45%和10%;被告人李庆辉、李澎焕、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李坚固、李凌超、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等明知是赌博网站,负责收取及支付参赌人员的赌资,为参赌人员上分、下注,并获取每天500元、600元不等的高额报酬。经湖北三德会计事务有限公司鉴定,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涉案赌博盈余资金为1581.176988万元。
2017年6月4日、6月6日、6月29日被告人刘云贵、李凌超、李坚固、李某某分别被公安民警抓获;2017年7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7年8月1日,被告人刘亚强、李庆辉、林彬彬、王鲜明、黄文清、林健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7年8月4日,被告人李澎焕、肖欢、肖棋添、肖丁淋主动回国投案。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同被告人李某某劝说其他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主动投案;通过其父退还非法获利赌资800万元,另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赌博网站总卡赌资390.553949万元,总计退赃1198.901449万元。
上述事实有已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一)书证
1、麻城市公安局出具的到案经过,主要证实:2017年6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在福建省南平市被公安民警抓获。2017年6月4日,被告人刘云贵在福建省厦门市被公安民警抓获。2017年6月6日,被告人李凌超、李坚固在福建省晋江市被公安民警抓获。2017年7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在其父亲李某1的陪同下,主动到麻城市公安局投案。2017年8月1日,被告人刘亚强、李庆辉、林彬彬、王鲜明、黄文清、林健民在李某某、李某1的陪同下主动到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投案。2017年8月4日,被告人李澎焕、肖欢、肖棋添、肖丁淋主动回国投案。
2、临时羁押证明,主要证实:被告人李某某于2017年6月29日至30日被羁押在福建省南平市看守所。被告人刘云贵于2017年6月4日至7日被羁押在福建省厦门市看守所。被告人李坚固、李凌超于2017年6月6日至7日被羁押在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
3、麻城市公安局情况说明,主要证实: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到案后,积极劝说、陪同其他同案人自首,具有立功表现。
4、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主要证实:周某于2016年11月至12月参赌转账情况,李某3于2017年5月至6月期间参赌转账情况。
5、手机截图,主要证实:射雕赌博群内发送的赌博规则信息。
6、出入境记录、护照复印件,主要证实: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李庆辉、李澎焕、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李坚固、李凌超、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出入境记录。
7、麻城市公安局扣押清单,主要证实:公安机关从李澎焕、肖欢、肖棋添、肖丁淋处扣押电脑5台、手机4部、护照4本、银行卡2张。
8、麻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主要证实:李某某到案后退赃800万元,公安机关扣押赌资328.901449万元。
9、麻城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证实:李某2、李某3、周某因多次进行赌博,于2017年6月26日被麻城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
10、麻城市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主要证实:十五名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11、银行流水清单,主要证实:肖棋添建行6091卡明细,刘云贵平安3119卡明细,刘云贵建行0365卡明细,李坚固建行1288卡明细,李凌超建行8352卡明细,李凌超建行3023卡明细,李某4建行2756卡明细,林健民建行0798卡明细,黄文清建行1158卡明细,刘亚强华夏0236卡明细,钟某邮政0155卡明细,肖欢建行6083卡明细。
(二)鉴定意见
湖北三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鉴证报告,主要证实:2016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3日期间,涉案微信群盈余资金为1581.176988万元。
(三)指认笔录
1、被告人刘云贵于2017年6月16日指认笔录,主要证实:刘云贵对同案人肖欢、李澎焕、林彬彬、李某某、刘亚强、李某某、肖棋添、肖丁淋、李庆辉进行指认。
2、被告人李坚固于2017年6月16日指认笔录,主要证实:李坚固对同案人李庆辉、肖棋添、王鲜明、李凌超、林彬彬、刘亚强、李凌超、肖丁淋、肖欢、李某某、李澎焕、李某某进行指认。
3、被告人李凌超于2017年6月16日指认笔录,主要证实:李凌超对同案人李某某、肖丁淋、李坚固、李某某、李澎焕、李庆辉、刘亚强、王鲜明、肖欢、肖棋添、林彬彬进行指认。
(四)电子数据
麻城市公安局电子数据勘验记录,主要证实:公安机关分别对李某某、李凌超、李坚固、刘云贵、周某、李某2、李某3的手机进行勘验,调取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1、证人陈某1于2017年1月17日、3月7日证言,主要证实:2016年8月至今,陈某1先后进入射雕和熊出没两个赌博微信群参与赌博,输了240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2、证人王某于2017年3月14日证言,主要证实:2016年8月份,李某2将王某拉入熊出没赌博群参与赌博,输了8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3、证人李某2于2017年6月22日证言,主要证实:2016年3月份,李某2进入射雕赌博群参与赌博,输了17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4、证人李某3于2017年6月22日证言,主要证实:2016年11月份,李某3被李某2拉入射雕和熊出没赌博群参与赌博,输了7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5、证人周某于2017年6月23日证言,主要证实:2016年10月份,周某先后进入熊出没和射雕赌博群参与赌博,输了12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6、证人向某于2017年6月29日证言,主要证实:2017年6月8日至29日期间,向某与李某某从厦门来到南平,并租住在南平。
7、证人李某4于2017年8月2日证言,主要证实:2016年5月份一天,李某某打电话联系李某4帮忙取现,并向李某4银行卡转账50万元,后李某4帮李某某取现50万元。
8、证人钟某于2017年8月2日证言,主要证实:2016年5月15日,刘亚强找到钟某帮忙取现,并向钟某银行卡转账48万元,后钟某帮刘亚强取现48万元。
9、证人肖某于2017年8月2日证言,主要证实:2017年5、6月份,李某某向肖某银行卡里转账100万元,后又支取20万元,其中35万元为肖某个人所有,另65万元为赌博盈利。
10、证人李某1于2017年7月17日、8月1日证言,主要证实:2017年7月10日,李某某在麻城市看守所内使用公安民警电话联系李某1,委托李某1联系其他同案人投案自首,李某1遂于7月17日陪同李某某投案,并和李某某于8月1日带刘亚强等人投案。
(六)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李某某于2017年6月29日供述,主要证实:(1)李某某于2015年开始通过建立微信群,利用网站PC蛋蛋中的“北京幸运28”开出中奖号码,群友下注押大小和单双,通过不同赔率吸引他人参赌,人为调大中奖赔率。(2)2015年建立“射雕英雄传”,2017年设立“熊出没”。每个群100个人左右,其中玩家60个人左右,两个群都是李某某创建。(3)玩家转账到计分人员,计分人员以此记录下注情况,再把数据导入专门计分软件,开完奖后,软件会自动分配,李庆辉一同参与管理。(4)帮忙计分的有李澎焕、肖丁淋、肖棋添、刘云贵、孪坚固、李凌超,每次把下注金额和买的结果输入软件,再兑现给玩家金额,每月拿工资1.5万元,提供吃住,在印尼雅加达华人街租房操作计分。(5)如果开奖后玩家没中,玩家的钱就是赢利的钱,幸运28开奖方法,押大小或单双的赔率都是1:1,押大单、小单、大双、小双的赔率是1:3,至今赢利五六百万元。
2、被告人李某某于2017年6月30日供述,主要证实:
(1)2015年10月左右,李某某用微信建了一个“射雕英雄传”微信赌博群,投资10万元作为赌资周转,并购买了笔记本台式电脑,然后用三个手机联系参赌人员,接着又在淘宝购买了一款机器人软件用于赌博微信群计算参赌人员上、下分数,并找来李庆辉、王鲜明过来帮忙,王鲜明在建行开了一张银行卡用于“射雕”参赌人员转账,三个人在厦门思明区时尚国际D栋807租了一间房,做了半个月后,李某某打电话让同学李坚固过来帮忙,四个人每天轮流盯着微信群,李某某每天早上起来“开盘”,等白天玩的人多起来后,其余人再过来接班,在时尚国际做了两、三个月左右,到了2016年年初,李某某把地点换到厦门思明区自然家园,李坚固把李凌超也叫来帮忙,李某某又叫来李澎焕和肖棋添过来帮忙,人多了,李某某提出分成白班和晚班,一直到2016年8月份,因为公安机关查暂住证,李某某就把地点搬到了晋江万达广场华夏大厦,去了后李某某把肖欢、冯某叫过来帮忙,李澎焕叫来林彬彬过来帮忙,到了八月中旬,国内公安机关加大了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李某某就联系了一个在柬埔寨开赌场的朋友,将工作地点转到柬埔寨西哈努克市一个地下赌场继续进行赌博活动,大概做了三个多月。
(2)到了2016年11月份左右,李某某听说刘亚强之前做的一个叫“熊出没”的微信赌博群快要倒闭了,李某某就联系刘亚强花10万元在刘亚强手上购买了“熊出没”微信赌博群的资源(参赌人员),之后将工作地点从柬埔寨搬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华人街,后把李澎焕等人迁到印尼,在朋友李新建租住的屋子三楼继续开微信赌博群,一直到2017年6月初刘云贵被抓。
(3)经常转移地方并将工作人员转移到国外进行赌博活动,是为了躲避公安机关追查。李新建清楚李某某等人租住他的房子用于组织赌博活动,并给工作人员提供住宿、吃饭,还帮李某某到机场接过赌博工作人员,且每个月得四万元钱的报酬。
(4)刘亚强以10万元将“熊出没”赌博微信群卖给李某某,后帮忙拉了十几个参赌人员,但是没有股份也没有参与“熊出没”的管理。
(5)李某某2015年开始通过建立赌博微信群,2015年建立“射雕英雄传”,2016年购买“熊出没”,两个群股东都是李某某。
(6)两个微信赌博群的工作人员有还在印尼上班的人有李澎焕、肖丁淋、肖棋添、肖欢、李庆辉、林彬彬、黄文清、刘云贵,另外之前还有一些人在这两个微信赌博群工作过,像冯某是2016年4月份来上班2016年8月份离开的;李某5、李某6是2016年年初进来的,2016年5月份离开的。王鲜明是2015年10月进来的2016年5月份左右离开的;公司里面肖欢、李庆辉、李澎焕都当过管理,但由于肖欢、李庆辉的口才不是很好,所以到了印尼后就李澎焕一个人在当管理,印尼那边的具体工作安排也是李澎焕安排的。
(7)李某某在微信里面建了一个管理群,里面有李某某、李澎焕、肖欢,其他都是管理号,李澎焕每天在这个微信群里面向李某某汇报每天赌博群的获利情况。
(8)工作人员工资是按天结算,每个月发一次工资,管理人员每天600元,其他工作人员是500元一天,这些钱都是李澎焕在微信群和李某某讲了后,李某某同意了再发。
(9)微信群赌博规则是分白班和晚班两个班轮流组织赌博。白班(12时至24时)利用“PC蛋蛋网站”内的“幸运28”赌博游戏结果为赌博群的最终开奖结果。“幸运28”每5分钟开一次,开奖的依据是中国福利彩票“北京快乐8”的开奖号码,“北京快乐8”每期共开奖出21位数字,“幸运28”取这21个开奖号码的前18位号码,并将18个号码按照1-6号数、7-12号数、13-18号数三组数字排列分别相加得出三个数值,再把得出的三个数据末位数再次相加确定最终赌博结果;晚班(24时至次日12时)利用“加拿大28”赌博游戏结果为微信赌博群的最终开奖结果。“加拿大28”每3分钟开一次奖,开奖依据来源于加拿大彩票公司BCLC彩,BCLC彩每期结果共开出20个数字,“加拿大28”将这20个号码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排列;取其第258111417位开出号码相加,和值的末位数作为加拿大28开出第一个数值;取其第369121518位开出号码相加,和值的末位数作为加拿大28开出第二个数值,取其第4710131619位开出号码相加,和值的末位数作为加拿大28开出第三个数值;三个数值相加即为加拿大28最终的结果。
(10)每次最低50元一注,最高单注2万。两个微信赌博群里都是50分一注,1分相当于人民币1块钱,也就是50块钱一注。赌客可以下注猜单、双、小单、小双、大单、大双以及豹子、顺子、单点等任意组合。三个末位数是0-13就为小,14-27为大,如果三个末位数相同就是豹子,赔率最高。两个群的赔率是不一样的,“射雕英雄传”中的赔率是:豹子的赔率是41倍,大双和小单是4.6倍,大单和小双是4.2倍,大、小、单、双是2倍,13和14是1倍;“熊出没”中的赔率是:豹子的赔率是41倍,大双、小单、大单、小双是4倍,大、小、单、双是2倍,13和14是l倍;这个赔率是李某某定的。
(11)参赌的人在微信赌博群里通过转账到李某某他们指定的银行卡或支付宝中,进行下注上分。
(12)李某某花2000元购买了一个算分的机器人软件,每月交2000元维护费,可以将网站中的开奖结果上传到群里,然后计算群里赌客下注的输赢情况,李澎焕也是通过这个每天向李某某汇报赢利情况,但是机器人里面的数据只能存储三天。
(13)两个微信赌博群的参赌人员各有一百五、六十人,但是两个微信赌博群大概有七、八十人是共同的参赌人员,除去微信群里面的托,大概两个赌博微信群每天真正参赌的人数大概在一百人左右。参赌玩家每拉一个人进群,李某某他们都会根据新人进群赌博的大小规模向推荐介绍入群的人发88元至8888元不等的福利。
(14)赌客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借贷宝四种途径转账。李某某主要使用王鲜明、肖棋添、刘云贵、肖欢、肖丁淋等工作人员办理的银行卡进行赌博资金流转。其中王鲜明0069建行卡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8月作为总卡使用;肖棋添6091建行卡从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使用;刘云贵31**平安银行卡从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使用。平时都是李某某保管,刘云贵出事后李某某将这三张银行卡扔掉了。另外有肖欢6083的建行卡用于“射雕”的参赌人员上、下分用的,还有一XX安银行的卡绑在“射雕”微信群用于微信转账上、下分,具体卡号李某某记不清楚了,这两张卡也都在李某某这里,刘云贵出事后李某某也将这两张银行卡扔掉了。肖丁淋具体给李某某办了几张银行卡李某某不清楚,李某某只记得肖丁淋有一张建行卡用于“熊出没”转账使用,还有一XX安银行卡绑定微信赌博群,刘云贵在2017年4月份的时候给李某某办了一张建行卡,用于“熊出没”微信赌博群转账使用。刘云贵、肖欢、李某4、李坚固、李凌超、肖丁淋、刘亚强帮忙取过银行卡的现金。
(15)取钱经过:①2017年5月初4月底,李某某用肖棋添的总卡和“熊出没”、“射雕”分卡往刘云贵开的平安总卡转了200多万,里面的钱都是李某某组织赌博获利的钱。②2017年4月初,李某某打电话叫刘亚强和李某4帮李某某取钱,李某某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从肖棋添的总卡上面转了50万给李某4,具体什么卡李某某不记得了,转了50万元到刘亚强华夏银行卡,另外刘亚强给李某某提供了一个卡号,具体什么卡李某某现在不记得了,李某某往那个卡也转了48万,后来在转账的时候李某某看到了那个卡的户名叫钟某,李某某等他们把钱取出来后,李某某到晋江万达广场刘亚强家附近找李某4、刘亚强把这些现金拿走了,存到自己的建设银行卡上(厦门莲前支行开的),后来李某某把钱转了一百万给妻子建行卡。③2017年3月初,李某某叫刘云贵开了一张建设银行卡,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从肖棋添的总卡上面转了100万给刘云贵,刘云贵和林彬彬一起进去取完钱后就将钱交给了李某某。④2017年2月份,李某某用肖棋添的总卡往肖欢的建设银行卡上面转了100万,让肖欢给李某某取出来,肖欢取出来后把钱交给了李某某。⑤2016年11月24日左右,李某某叫李坚固到厦门晋江支行办理了一张卡,李某某在银行外面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用肖棋添的总卡向李坚固办理的银行卡里分两次,一次50万共转了100万。李坚固取完钱后把钱交给了李某某。⑥2016年10月份,李某某叫李凌超到厦门时尚国际李某某居住的地方找李某某,李某某把他带到厦门市莲前支行,李某某在银行门口通过手机银行用肖棋添的总卡朝他的建设银行卡中转了100万,李凌超取完钱后把钱交给了李某某。⑦2016年10月份,李某某再次打电话给李凌超叫他帮李某某取钱,李凌超当时在晋江,李某某叫他开车过来,李某某把他带到莲前支行用肖棋添的总卡朝他的建设银行卡分两次,一次50万共转了100万,李凌超把钱取完后就交给了李某某。这些钱都是李某某从总卡里面转过去的钱,都是组织微信赌博获利的钱。
(16)赌客将钱转给工作人员,开奖出来后,根据赔率向中奖的赌客支付费用,没有中的话,玩家下注的钱就是李某某的。赌博的人越多,猜中的人越少,李某某所得的利润越大。李某某提现的七百万和被扣的四百万都是李某某组织赌博盈利的钱,加起来大概有一千一百万左右。李某某从组织微信群赌博至今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工作。
3、被告人李某某于2017年7月5日供述,主要证实取现及分红情况。(1)2017年5月14日,李某某得66.6万,李某某得66.6万,刘亚强得14.8万;(2)2017年4月11日,李某某得67.5万、李某某得67.5万,刘亚强得15万;(3)2017年4月7日,李某某得42.75万、李某某得42.75万,刘亚强得9.5万;(4)2017年3月2日,李某某得45万,李某某得45万,刘亚强得10万;(5)2017年2月6日,李某某得67.5万,李某某得67.5万,刘亚强得15万元;(6)2017年1月11日,李某某得45万,李某某得45万,刘亚强得10万;(7)2017年1月3日,李某某得44.55万,李某某得44.55万,刘亚强得9.9万;(8)2016年12月17日,李某某得90万,李某某得90万,刘亚强得20万;(9)2016年11月24日,李某某得45万,李某某得45万,刘亚强得10万;(10)2016年11月14日,李某某得45万,李某某得45万,刘亚强得10万;(11)2016年10月10日,李某某得45万,李某某得45万,刘亚强得10万(共计1342万元,李某某分得603.9万元,李某某分得603.9万元,刘亚强分得134.2万元)。因为组织微信赌博是犯法的,用别人的卡作为分卡想着如果出事不会牵扯到自己,换总卡的原因是产生的流水太大,怕引起注意。
4、被告人李某某于2017年7月17日供述,主要证实:李某某因李某某打电话规劝,于2017年7月17日在李某1陪同下投案。2015年10月份,李某某与李某某合伙建立射雕赌博群,李某某出资,李某某拉人,先后在福建省晋江市、厦门市和柬埔寨、印尼利用微信群组织赌博,并雇请李庆辉、王鲜明、李澎焕、林彬彬、刘云贵、李坚固、李凌超等人上分下注,平时由李某某管理,2016年8月中旬,刘亚强以熊出没赌客资源入伙,大概获利1000余万元,李某某、李某某各占股45%。刘亚强占股lO%,其中李某某共分得500余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5、被告人刘亚强于2017年8月1日供述,主要证实:刘亚强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1日在李某某、李某1陪同下投案。2016年3月份,刘亚强建立熊出没赌博群,2016年8月其以赌博群资源入伙加入李某某与李某某的赌博微信群,参股10%,主要由李某某负责管理,共计盈利1000余万元,其中刘亚强分得100余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6、被告人李庆辉于2017年8月1日供述,主要证实:李庆辉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1日在李某某、李某1陪同下投案。2015年10月份,李某某邀李庆辉到其微信群帮忙,后李某某先后雇请李坚固、李凌超、王鲜明、李澎焕、肖棋添等人为微信群上分下注,先后在福建省晋江市、厦门市和柬埔寨、印尼利用微信群组织赌博,股东是李某某、李某某和刘亚强,李庆辉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帮忙,获得报酬16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7、被告人李澎焕于2017年8月4日供述,主要证实:李澎焕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4日回国投案。2016年7月份,李某某邀李澎焕帮忙,李澎焕于8月和李某某、李坚固、肖欢、林彬彬等人一同到柬埔寨,后为微信群上分下注,同年12月迁至印尼,工作人员由李澎焕管理,李澎焕工作期间向李某某先后转账盈余共计1500余万元,获得报酬20万元左右,并证实赌博规则。
8、被告人李坚固于2017年6月8日、6月15日供述,主要证实: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李坚固在李某某建立的赌博微信群工作,李某某、李某某是老板,李坚固与李庆辉、肖欢、李澎焕、王鲜明、肖棋添、肖丁淋、林彬彬等人为参赌人员上分下注,获得报酬10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9、被告人李凌超于2017年6月8日、6月15日供述,主要证实: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李凌超在李坚固邀约下在李某某建立的赌博微信群工作,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是老板,李凌超与李坚固、李庆辉、肖欢、李澎焕、王鲜明、肖棋添、肖丁淋、林彬彬等人为参赌人员上分下注,获得报酬8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另证实,2016年10月,李凌超帮李某某取现100万元;李凌超离开后帮李某某取现100万元。
10、被告人林彬彬于2017年8月1日供述,主要证实:林彬彬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1日在李某某、李某1陪同下投案。2016年6月份,李某某叫林彬彬帮忙在厦门为赌博微信群上分下注,同年8月迁至柬埔寨,12月迁至印尼,有射雕、熊出没2个微信群,获得报酬20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11、被告人肖欢于2017年8月4日供述,主要证实:肖欢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4日回国投案。2016年7月初,李某某叫肖欢帮忙操作赌博微信群,一共有2个微信群,分别是射雕和熊出没,先后在厦门、柬埔寨、印尼作案,肖欢按李某某的要求办理了银行卡作为赌资往来使用,获得报酬12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另证实,2016年12月,肖欢两次帮李某某各取现100万元。
12、被告人肖棋添于2017年8月5日供述,主要证实:肖棋添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4日回国投案。2016年8月份,李某某叫肖棋添到柬埔寨帮忙操作赌博微信群,一共有2个微信群,分别是射雕和熊出没,同年12月迁至印尼,肖棋添按李某某的要求办理了银行卡作为赌资往来使用,获得报酬10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另证实,2017年1月,肖棋添帮李某某取现99万元;2017年2月,肖棋添帮李某某取现150万元;2017年4月,肖棋添帮李某某取现150万元。
13、被告人肖丁淋于2017年8月5日供述,主要证实:肖丁淋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4日回国投案。2016年10月份,李澎焕向肖丁淋介绍工作,肖棋添随后来到柬埔寨为赌博微信群上分下注,同年12月迁至印尼,一共有2个微信群,分别是射雕和熊出没,肖丁淋按李某某的要求办理了银行卡作为赌资往来使用,工作人员由李澎焕负责管理,获得报酬10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14、被告人王鲜明于2017年8月1日供述,主要证实:王鲜明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1日在李某某,李某1陪同下投案。2015年10月份,李某某叫王鲜明帮忙操作赌博微信群,王鲜明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先后在福建省晋江市、厦门市为射雕赌博群上分下注,王鲜明按李某某的要求办理银行卡作为赌资往来使用,获得报酬7万元左右,并证实赌博规则。
15、被告人黄文清于2017年8月1日供述,主要证实:黄文清因李某某、李某某规劝,于2017年8月1日在李某某、李某1陪同下投案。2016年12月份,李某某找黄文清帮忙,黄文清2017年1月份来到印尼为赌博微信群上分下注,获得报酬6万元,并证实赌博规则。另证实,黄文清于2017年1月帮李某某取现100万元。
16、被告人刘云贵于2017年6月8日供述,主要证实:2017年3月份,李某某联系刘云贵到印尼帮忙做事,刘云贵来到印尼后,主要和肖欢、李澎焕、肖丁淋、肖棋添、李庆辉、黄文清等人一起为微信群上分下注,工作人员由李澎焕管理。刘云贵与肖欢、肖棋添、肖丁淋均按李某某的要求办理了银行卡作为赌资往来使用,获得报酬2万多元,并证实赌博规则。
17、被告人林健民于2017年8月1日供述,主要证实:林健民因李某某、李澎焕规劝,于2017年8月1日投案。2017年4月份,李澎焕联系林健民到印尼帮忙做事,林健民在印尼主要顶替有事不在的人为微信群上分下注,获得报酬2万元左右,并证实赌博规则。另证实,林健民于2017年4月帮李某某取现95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利用移动通讯终端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被告人李庆辉、李澎焕、李坚固、李凌超、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明知其开设赌场的行为仍提供直接帮助,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犯罪情节严重,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庆辉、李澎焕、李坚固、李凌超、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到案后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李坚固、李凌超、刘云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刘亚强、李庆辉、李澎焕、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王鲜明、黄文清、林健民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李庆辉、李澎焕、李坚固、李凌超、林彬彬、肖欢、肖棋添、肖丁淋、王鲜明、黄文清、刘云贵、林健民犯罪后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本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已缴纳八十万元)。
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已缴纳三十万元)。
被告人刘亚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李庆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李澎焕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李坚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李凌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林彬彬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肖欢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肖棋添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肖丁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王鲜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黄文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刘云贵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林健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二、对上述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由查扣机关上缴国库。
三、禁止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刘亚强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移动互联网终端游戏相关的经营性业务。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未缴纳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谢图友
审判员 王江明
审判员 胡联斌
书记员: 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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