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
李忠良
申请执行人李强,男,汉族,住佳木斯市向阳区。
被执行人李忠良,男,汉族,住佳木斯市向阳区。
执行申请执行李强与被执行人李忠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2015)向法执字第247号
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2015)向法执字第247号
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审判长:许丛宇
审判员:李长山
审判员:梁传斌
书记员:宋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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