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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掇刀民二初字第00048-1号原告罗加英与被告荆门众意包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罗加英
吕义鑫(湖北荆门东宝区象山法律服务所)
荆门众意包装有限公司
汪金平(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

原告罗加英,女,汉族,荆门市人,无业。
委托代理人吕义鑫(特别授权),男,汉族,荆门市人,荆门市东宝区象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荆门众意包装有限公司,住所地荆门市掇刀区双泉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76411961-8。
法定代表人尤育改,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汪金平,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罗加英与被告荆门众意包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院受理原告罗加英与被告荆门众意包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杨云瑶
审判员:付华军
审判员:张婷

书记员:许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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