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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齐宁宁李琳(黑龙江启明律师事务所)张广兴(黑龙江启明律师事务所)李某
原告齐宁宁,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李琳,黑龙江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广兴,黑龙江启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李某,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齐宁宁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齐宁宁于2016年5月25日,以与被告李某和解,李某已给付了欠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审判长:石雪松
书记员: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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