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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徐新胜(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杜博(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颐阳路161号。法定代表人向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徐新胜、杜博,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求认定财产无主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要求认定的无主财产为:登记在建筑咨询服务公司名下的法人股原持股数120,500股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的股权。
审判长:邵光东
书记员: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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