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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与黄宪章共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黄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一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昭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宪章,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家怀,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黄宪章共有纠纷,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件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方文华

书记员:孙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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