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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与顾某某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黄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被告:顾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与被告顾某某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刘光妹

书记员:袁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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