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黄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男,汉族,住上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树生,浙江登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万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庄浪县。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万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31日立案,后原告以双方纠纷已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某某撤诉。
审判员:孔 斌
书记员:张 琳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