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群芳,女,1971年12月9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北京美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
负责人:李海霞,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求胜,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俭,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高群芳诉被告北京美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钱芬英
书记员:张肖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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