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雷某某与盛云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雷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重庆市云阳县人,住香河县。委托代理人:张宏刚,河北宝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盛云中,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重庆市云阳县人,住香河县。

原告雷某某与被告盛云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原告雷某某于2018年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雷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77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祁振宇

书记员:杨波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