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魁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陈魁,男,汉族,1983年3月2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喜清,上海市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钮玲,上海市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
  负责人:陈雪松,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兴锋,上海申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蔚,上海申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当事人间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顾敏华独任审判。审理中,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陈魁保险费46,900元(上述款项被告付至原告以下账户,户名:陈魁,开户行:上海农商银行唐行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
  二、本案受理费972元,减半收取486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负担之款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本案评估费2,50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缴,被告负担之款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上述和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并已于2018年11月26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顾敏华

书记员:张樱璐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