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某、董某某与董某某、范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陈某
董某某
杜素伟(河北杜素伟律师事务所)
董某某
范某某

原告陈某,男。
原告董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杜素伟,河北杜素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董某某,女。
被告范某某,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董某某与被告董某某、范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陈某、董某某于2017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陈某、董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某、董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陈某、董某某负担。

本院认为,原告陈某、董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某、董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陈某、董某某负担。

审判长:刘建勇

书记员:李丽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