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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与张家国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反诉被告)陈某某。
委托代理人夏俊,湖北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张家国。
委托代理人袁方圆,湖北舟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陈某某诉被告(反诉原告)张家国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本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姚文清 审 判 员  郑保民 人民陪审员  张 燕

书记员: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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