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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某诉王某甲、王某乙赡养费纠纷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陆某
封志宏(河北张连生律师事务所)
王某甲
王某乙

原告:陆某,2014年11月30日因病死亡。
委托代理人:封志宏,河北张连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甲,工人。
被告:王某乙,退休工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陆某与被告王某甲、王某乙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陆某于2014年11月30日因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四)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本院在审理原告陆某与被告王某甲、王某乙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陆某于2014年11月30日因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四)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审判长:李国彪

书记员:董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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