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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中直接必要费用的处理案例

2025-07-30 李北斗 评论0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中,直接必要费用(如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审计费、手续费等)的会计处理因投资方式和控制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按照重大影响共同控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四种情况,分别举例说明直接必要费用的处理方式。

一、重大影响(权益法核算)

情景: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20%至50%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案例:A公司以银行存款500万元购买B公司20%股权,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购买过程中支付评估费5万元、手续费3万元。

处理:直接必要费用(评估费5万元+手续费3万元)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总成本为500万元+5万元+3万元=508万元。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08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8万元

说明:通过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直接必要费用作为取得投资的必要支出,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二、共同控制(权益法核算)

情景:企业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

案例:A公司以一台账面价值100万元、公允价值120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取B公司30%股权(具有商业实质),对B公司具有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交换过程中支付中介费2万元。

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换出资产公允价值120万元+中介费2万元=122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为120万元-100万元=20万元。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22万元
    累计折旧(假设) 50万元
贷:固定资产 150万元
    银行存款 2万元
    资产处置损益 20万元

说明: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时,直接必要费用(如中介费)计入投资成本,与重大影响的处理一致。

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情景:企业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持股比例通常超过50%)或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控制)或权益法(重大影响)核算。直接必要费用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A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B公司70%股权,支付购买价款600万元,发生评估费和法律服务费共10万元。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A公司对B公司具有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

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支付的购买价款600万元。评估费和法律服务费1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600万元
    管理费用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 610万元

说明: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直接必要费用(如评估费、法律服务费)与合并交易相关,不构成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一部分,因此计入当期损益。

四、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法核算)

情景:企业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直接必要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A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B公司60%股权,支付合并对价300万元,发生审计费和评估费共8万元。合并日B公司账面净资产为400万元,A公司应享有份额为400万元×60%=240万元。

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240万元(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的份额)。审计费和评估费8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40万元
    资本公积 52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
借:管理费用 8万元
贷:银行存款 8万元

说明: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直接必要费用(如审计费、评估费)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一致。

五、总结

直接必要费用的处理方式因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和控制程度不同而异:

  • 重大影响和共同控制(权益法):直接必要费用(如评估费、手续费、中介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直接必要费用(如评估费、法律服务费)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计入投资成本。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直接必要费用(如审计费、评估费)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计入投资成本。

企业在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时,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准确区分直接必要费用的归属,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如遇复杂交易,建议参考最新准则或咨询专业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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