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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与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郑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学敏,上海申惠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风云,上海申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郑某某诉被告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4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被告杨某某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殷  健

书记员:薛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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