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邢某发与万美才不当得利纠纷简转普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邢某发
刘红花
刘明海(湖北楚望律师事务所)
万美才
张艳(湖北忠直律师事务所)

原告:邢某发,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石首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红花,系原告配偶。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明海,湖北楚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万美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石首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艳,湖北忠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邢某发与被告万美才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蒋国栋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蒋国栋

书记员:邱联喜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