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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裴某某盗窃案)_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松检一部刑诉〔2020〕1581号

被告人裴某某,男,1994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6205221994********,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在甘肃省秦安县**镇**村**号,暂住上海市松江区**镇**小区**号**室。2020年3月7日因涉嫌盗窃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取保候审,同年6月17日由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裴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同年6月22日已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年6月17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月28日17时50分许,被告人裴某某至本区北松公路4871弄12号楼下,采用骑行方式,窃得被害人王某某停放于此的电动自行车一辆。经鉴定,该辆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661元。

2020年3月6日,被告人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害人王某某的陈述证实,2020年1月28日13时许,其将一辆黑色优速牌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本区车墩镇北松公路4871弄12号楼下,当日18时发现车辆被盗。

2.《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视听资料说明书》、监控视频及截图证实,裴某某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经过。

3.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物品清单》及照片证实,公安机关自裴某某处缴获本案赃物电动自行车一辆,现已发还被害人王某某。

4.上海市松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本案赃物价值人民币2,661元。

5.《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裴某某作案时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其他自然身份情况。

6.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证实,裴某某系被抓获到案。

7.被告人裴某某的多次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盗窃地点进行了辨认。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裴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裴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裴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裴某某五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建议宣告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顾潇燕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1.被告人裴某某现取保候审于本区**镇**小区**号**室,联系方式:1351960****。

2.案卷材料二册、补充材料三页。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一份。

5.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仍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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