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某
马志军(河北一公律师事务所)
左海军
甄某某
原告贾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唐县。
委托代理人马志军,河北一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左海军,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唐县。
被告甄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唐县。
本院于2014年5月15日作出(2014)唐民初字第569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被告甄某某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左海军驾驶的冀F966U6轿车一辆的查封。
本院于2014年5月15日作出(2014)唐民初字第569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被告甄某某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左海军驾驶的冀F966U6轿车一辆的查封。
审判长:赵永会
审判员:刘二喜
审判员:李伟
书记员:刘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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