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树林
王文喜(河北滦峰律师事务所)
卢某某
原告:谭树林。
委托代理人:王文喜,河北滦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卢某某。
原告谭树林与被告卢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申请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现原告不具备鉴定条件,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本案需等待鉴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原告谭树林与被告卢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申请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现原告不具备鉴定条件,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本案需等待鉴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邹红霞
书记员:王贺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