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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上诉人(原审被告):詹某某,曾用名占济明。委托代理人王志高、方莎,均系湖北靖柏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詹国胜,公务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占某某,曾用名詹爱花。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詹某某。
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陈孔齐 审判员 樊劲松 审判员 张 敏
书记员: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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