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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鹏飞诉石海锋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蔡鹏飞
李小青(河北燕灵律师事务所)
李淼(河北燕灵律师事务所)
石海锋

原告蔡鹏飞。
委托代理人李小青,河北燕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淼,河北燕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海锋。
原告蔡鹏飞与被告石海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彬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小青、李淼和被告石海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书记员杨依


审判长:王彬

书记员: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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