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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蒋某某。被告董某某。委托代理人张国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蒋某某诉被告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董某某偿还原告蒋某某欠款10000元,即时给付,本案结清。二、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蒋某某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郝梦迎 人民陪审员 邱俊玲 人民陪审员 武兴忠
书记员:刘笑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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