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胡某与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胡某。
委托代理人刘国银,湖北省楚天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吕某。
委托代理人黎飞,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某与被告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胡某于201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吕某名下位于武昌区华腾园小区9栋2单元902号房屋进行保全,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胡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告吕某名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华腾园小区9栋2单元902号房屋,查封期限为二年。
二、查封案外人晋涛(公民身份号码××)名下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高潮村天琴湾18栋1单元4层1-4-1号房屋,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夏燕燕

书记员: 向婧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