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罗田县兴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喜平,该公司总经理。
公司地址:罗田县凤山镇丰衣坳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3795916919X。
委托代理人:肖祝飞,湖北巴源律师事务所。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宇,该公司总经理。
公司住址:黄冈市黄州大道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7352068438。
委托代理人:汪海,该公司员工。
原告罗田县兴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5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罗田县兴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16元,减半收取计1508元,由罗田县兴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彭 鹏
书记员:付安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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