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罗某某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罗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孝昌县人,住湖北省孝昌县。
被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住所:孝感市长征路***号。
法定代表人:郑文哲,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乐成锋,邹含博,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起诉、代为开庭,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上诉,代为领取法律文书等)。
被告: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号光谷金融港**栋6F。
法定代表人:朱运德,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罗某某与被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被告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1日立案,被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也不服仲裁裁决向本院起诉,本院于2018年7月16日立案,二案属于依法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指出原告罗某某系本院审判人员黄书芳之配偶,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申请本院请示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罗某某确系本院法官黄书芳之配偶。为了排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本院不宜继续审理二案,拟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田毅刚

书记员: 刘丹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