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示例
2025-07-14
李北斗
以下根据中国税法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展示一个计算示例,假设企业税前会计利润1000万元,研发费用化支出200万元,资本化支出1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摊销10年,预计净残值为0,所得税率25%,加计扣除比例100%。
1. 政策概述
- 费用化支出:当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时,企业可以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 资本化支出: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通过摊销扣除,摊销部分也可享受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
- 摊销方式: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10年摊销期,净残值0。
2. 已知数据
项目 |
金额(万元) |
税前会计利润 |
1000 |
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00 |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 |
10 |
预计净残值 |
0 |
所得税率 |
25% |
加计扣除比例 |
100% |
3. 计算过程
(1)当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前会计利润:1000万元(已扣除200万元研发费用化支出和10万元无形资产摊销)。
费用化支出:
- 正常扣除:200万元 × 100% = 200万元
- 加计扣除:200万元 × 100% = 200万元
资本化支出摊销:
- 当年摊销额:100万元 ÷ 10年 = 10万元
- 摊销:10万元 × 200% = 20万元(包含当年摊销10万)
总扣除额:200万元 +200万元+ 20万元(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其中正常扣除10万,加计摊销10万) = 420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 会计利润:1000万元
- 扣除费用化支出:200万元
- 扣除无形资产摊销:10万元
- 额外扣除:200万元+10万元
- 应纳税所得额:1000 - 200 - 10 = 790万元
(3)应纳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 = 790万元 × 25% = 197.5万元
(4)税收节省
若无加计扣除:
- 应纳所得税:1000万元 × 25% = 250万元
税收节省:250万元 - 197.5万元 = 52.5万元
4. 未来9年摊销加计扣除
- 每年摊销额:10万元
- 每年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10万元 × 200% = 20万元(含正常摊销10万)
5. 注意事项
- 会计处理:费用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资本化支出通过摊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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