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某平达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郑双林(河北谦实律师事务所)
刘韶强(河北谦实律师事务所)
王某某
石志玉(河北石某某裕华建通法律服务所)
原告:石某某平达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石某某市桥西区南二环与装院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金永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双林、刘韶强,河北谦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志玉,石某某市裕华建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石某某平达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公司)与被告王某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炜彤独任审判,先后于2016年5月31日、2016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被告及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损失244666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14年4月17日在石某某市桥西区南二环与装院路交叉口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是金永成,其他股东分别为王某某、屈峰。
2014年3月11日,因当时公司还没有成立,金永成、王某某、屈峰就商定以王某某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两辆作业车(冀A×××××、冀A×××××),首付了88666元,但该车实际的所有权归原告。
2015年3月21日金永成、王某某、屈峰签订的合伙协议第三条约定:三方于2014年3月11日以王某某名义贷款购置冀A×××××、冀A×××××清障车两辆,前期挂靠于石某某鸿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所有权归原告所有。
原告成立后每月向石某某市北二环荟萃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月供13000余元,一直支付到2015年6月份,共支付了15.6万元。
2015年7月份,被告王某某将冀A×××××、冀A×××××两辆车在未征得原告同意亦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卖给了王梅林,使公司遭受了244666万元的损失,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故具状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1、2014年4月1日,被告王某某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供货人石某某荟萃汽车销售技术有限公司、保证人石某某鸿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赵栓菊、屈峰签订了一份车辆融资租赁合同。
2、2015年3月21日,金永成、屈峰、王某某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书,共同出资经营石某某平达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将被告租赁的车辆冀A×××××、冀A×××××挂靠在鸿宇公司,鸿宇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合伙人责任分配1:1:1。
3、自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每月按时向出租人东风公司支付租金12972元。
4、导致解除车辆租赁的原因是,2015年7月15日,金永成及其妻子栗维娟夫妻二人擅自将车辆开走干私活,途中被荟萃公司强行拦截收回,因此导致不能按时交纳租金。
5、王某某是车辆的承租人无权对车辆进行买卖交易。
6、金永成夫妻二人应承担原告的损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金永成、屈峰、王某某三人以王某某的名义购置冀A×××××、冀A×××××两辆车,车辆所有权归原告,车辆的收益也归原告所有,车辆承租期内租金由原告提供,可以认定车辆实际使用人为原告,被告只是代表合伙人与出租人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所以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内部协议和合伙人内部权利义务的约定,被告对内没有必然缴纳车辆租金的义务,不能认定被告存在未缴纳租金的过错。
且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王某某有违反合伙协议禁止规定的行为或其他过错导致未缴纳租金,故因未缴纳租金造成的损失不能全部由被告承担。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石某某平达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8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金永成、屈峰、王某某三人以王某某的名义购置冀A×××××、冀A×××××两辆车,车辆所有权归原告,车辆的收益也归原告所有,车辆承租期内租金由原告提供,可以认定车辆实际使用人为原告,被告只是代表合伙人与出租人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所以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内部协议和合伙人内部权利义务的约定,被告对内没有必然缴纳车辆租金的义务,不能认定被告存在未缴纳租金的过错。
且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王某某有违反合伙协议禁止规定的行为或其他过错导致未缴纳租金,故因未缴纳租金造成的损失不能全部由被告承担。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石某某平达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8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陈炜彤
书记员: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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