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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白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回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负责人:刘加隆,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磊,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佳,男。
  原告白某与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某、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白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撤销原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征信记录。事实和理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原告还清被告所欠款项,原告于机内发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记载原告仍欠被告款项,经多次和被告沟通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撤销原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征信记录。
  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辩称,原告还款金额确实和所欠本金一致,但是由于银行的记账方式是每月先冲抵利息、费用再冲抵本金,故原告还款的金额未用于冲抵全部本金,所以现在尚欠被告10,251元,并非全部利息和费用,其中本金还有5,612.09元。
  原告为证明其诉称,提供以下证据:
  证据1、个人信用报告,证明原告的征信情况;
  证据2、(2012)虹刑初字第199号刑事判决书,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退还了全部赃款;
  经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2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偿还的款项数额没有异议,但是根据被告的扣款规则,原告仍有欠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被告提供如下证据:
  证据1、信用卡申请表,证明原告办理信用卡时签署的合约,约定原告应按期偿还信用卡款额;
  证据2、持卡人账单查询,证明原告尚欠被告10,251元,其中包括本金5,612.09元。
  经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1、2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侦查阶段公安局要求原告偿还的仅仅是欠款的本金,原告也全额返还,本金金额当时也是被告的员工确认的,刑事审判涉及五家银行的信用卡,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本金也已经还清且不存在不良征信记录,原告已经接受了刑事处罚,本金已经还清,被告不应再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报原告的不良征信。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经本院对原、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认为该等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条件,故本院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于2005年5月向被告申领三张信用卡、于2006年12月向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申领一张信用卡、于2007年3月及4月向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领两张信用卡、于2007年5月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领一张信用卡、于2007年6月向深圳发展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后持信用卡多次透支消费、取现,共计透支本金90,835.38元,逾期后,经包括被告在内的银行多次催讨拒不还款。上海市虹口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12〕159号起诉书指控原告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2年3月5日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2年3月15日作出(2012)虹刑初字第19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明确:“本院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上海市虹口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白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罪名成立。到案后,被告人白某已向被害单位退还了全部赃款,且在本院审理期间预交了人民币2,000元以作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2019年6月6日,原告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报告》载明:“2005年5月13日机构‘招商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业务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56,授信额度20,000元,共享授信额度20,000元,信用/免担保。截至2019年5月5日,账户状态为‘呆账’,余额为10,251元”。
  本院认为,原告使用被告信用卡透支后,已接受刑事处罚,且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原告向包括被告在内的被害单位退还了全部赃款,被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报原告的不良征信记录缺乏事实依据,应当予以撤销。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撤销原告白某的不良征信记录。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审判员:孔燕萍

书记员:王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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