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甘某某与周某某、杨玉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甘某某
贺嫚(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
郑富喜(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
周某某
杨玉瑢
周某某

原告甘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贺嫚、郑富喜,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周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被告杨玉瑢,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周某某,系被告杨玉瑢丈夫(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甘某某诉被告周某某、杨玉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青山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3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甘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贺嫚,被告周某某及被告杨玉瑢的委托代理人周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是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原告甘某某依约向被告周某某、杨玉瑢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周某某、杨玉瑢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应履行还款本金及承担利息的义务。原告甘某某主张被告周某某、杨玉瑢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中,因利息按《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超过法定的限额,原告甘某某将利息计算的标准即利率由月息2.5%调整为2%予以主张,符合法律的规定,故本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周某某、杨玉瑢以自有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原告甘某某主张以上述抵押物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也予以支持。被告周某某、杨玉瑢抗辩称月息是5分曾还了4个月利息的辩解意见,因其未提供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周某某、杨玉瑢抗辩其只用了10万元借款,另外30万元是其朋友用的辩解意见,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作处理。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第二百零七条  ,第二百一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周某某、杨玉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某某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并承担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自2014年2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原告甘某某对位于宜昌市港窑路46-2-105号、他项权证为宜市房他证宜昌开发区字第0085881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被告周某某、杨玉瑢负担,并在履行上述判项时一并支付原告甘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是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原告甘某某依约向被告周某某、杨玉瑢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周某某、杨玉瑢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应履行还款本金及承担利息的义务。原告甘某某主张被告周某某、杨玉瑢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中,因利息按《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超过法定的限额,原告甘某某将利息计算的标准即利率由月息2.5%调整为2%予以主张,符合法律的规定,故本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周某某、杨玉瑢以自有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原告甘某某主张以上述抵押物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也予以支持。被告周某某、杨玉瑢抗辩称月息是5分曾还了4个月利息的辩解意见,因其未提供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周某某、杨玉瑢抗辩其只用了10万元借款,另外30万元是其朋友用的辩解意见,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作处理。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第二百零七条  ,第二百一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周某某、杨玉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甘某某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并承担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自2014年2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原告甘某某对位于宜昌市港窑路46-2-105号、他项权证为宜市房他证宜昌开发区字第0085881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被告周某某、杨玉瑢负担,并在履行上述判项时一并支付原告甘某某。

审判长:张青山

书记员:王姣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