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刘忠,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涿州市。
原告:靳晓军,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靳飞涛,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杜锡波,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冯西温,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王进标,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王冠飞,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常永奇,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靳怀中,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常朝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王洪记,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冯军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王清套,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王志鹏,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靳百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原告:赵利军,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唐山市。
原告:靳正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长垣县。
诉讼代表人:王某某、王某某。
共同委托代理人:周存鹏,河北存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白光照,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续生,河北李香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唐山市利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2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吴志新,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王某某、刘忠、靳晓军、靳飞涛、杜锡波、冯西温、王进标、王冠飞、常永奇、靳怀中、常朝辉、王洪记、冯军辉、王清套、王志鹏、靳百珍、赵利军、靳正辉与被告白光照、唐山市利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某、王某某、刘忠、靳晓军、靳飞涛、杜锡波、冯西温、王进标、王冠飞、常永奇、靳怀中、常朝辉、王洪记、冯军辉、王清套、王志鹏、靳百珍、赵利军、靳正辉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某、王某某、刘忠、靳晓军、靳飞涛、杜锡波、冯西温、王进标、王冠飞、常永奇、靳怀中、常朝辉、王洪记、冯军辉、王清套、王志鹏、靳百珍、赵利军、靳正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王某某、王某某、刘忠、靳晓军、靳飞涛、杜锡波、冯西温、王进标、王冠飞、常永奇、靳怀中、常朝辉、王洪记、冯军辉、王清套、王志鹏、靳百珍、赵利军、靳正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41元,减半收取1470.5元,由原告王某某、王某某、刘忠、靳晓军、靳飞涛、杜锡波、冯西温、王进标、王冠飞、常永奇、靳怀中、常朝辉、王洪记、冯军辉、王清套、王志鹏、靳百珍、赵利军、靳正辉负担。
审判长 任作新
审判员 田继青
人民陪审员 张玉芸
书记员: 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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