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
崔显廷(黑龙江鸿瑞律师事务所)
华某某
依安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黄治东
原告王某某,男,汉族,依安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住依安县。
委托代理人崔显廷,黑龙江鸿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明珠国际项目
负责人,住依安县。
被告依安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西北街80组(G149-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237627XXXXXL。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治东,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依安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依安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华某某、被告依安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某于2017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审判长:徐冬华
书记员: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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