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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梁某某、安盛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王某某
王西刚(河北林风律师事务所)
梁某某
姚静(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
默淑恒
安盛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原告王某某,男,住献县。
委托代理人王西刚,河北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梁某某,男,住河间。
梁某某委托代理人姚静,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盛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保险公司)
地址沧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吉林大道和兰州路交口北侧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一号楼C区
法定代表人冉文武,职务经理,
沧州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默淑恒,该单位职工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梁某某、安盛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由于原告与被告梁某某、被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现申请撤回对被告梁某某、安盛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审判长:宋志英

书记员:闫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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