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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风诉苗盼盼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牛某风
刘英杰(河北昂然律师事务所)
苗盼盼

原告牛某风(又名牛某凤),农民。
委托代理人刘英杰,河北昂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苗盼盼,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牛某风与被告苗盼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牛某风于2015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牛某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80元,由原告负担。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牛某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8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李玉环
审判员:陈阳儒
审判员:高云飞

书记员: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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