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某
李仕君(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牛某某,男,1982年10月出生,汉族,无职业,住所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仕君,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牛某某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 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审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 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审理。
审判长:刘欣欣
书记员:徐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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