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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建工建安公司诉潜江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潜江市建工建安公司
王绪来
潜江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徐涛(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潜江市国土资源局
徐江鸿

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潜江市建工建安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湖滨路8号。
法定代表人丁元贵,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绪来。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潜江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东方路。
法定代表人徐超龙,主任。
委托代理人徐涛,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潜江市国土资源局。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和平街176号。
法定代表人刘训芹,局长。
委托代理人徐江鸿,该局法制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徐涛,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潜江市建工建安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与被申请人潜江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土地交易中心)、被申请人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潜江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8日作出(
书记员梁静


审判长:彭远洋
审判员:王兴无
审判员:徐晟

书记员: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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