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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金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安徽防腐工程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0

河南省金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高伟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金利法律服务所)
王周选
安徽防腐工程总公司

原告:河南省金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国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高伟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王周选,该公司员工。
被告:安徽防腐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祖东,该公司总经理。

书记员尹诗


审判长:朱小平
审判员:张婷
审判员:杨金标

书记员:尹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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