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诉被告解革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
杨爱伟(河北迈越律师事务所)
解革

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景胜利,系项目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爱伟,河北迈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解革,女,住顺平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诉被告解革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于2015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五)项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47元,减半收取274元,由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负担。

本院认为,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五)项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47元,减半收取274元,由原告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清苑—顺平Ⅱ回22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负担。

审判长:李新乐

书记员:石晓菲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