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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与车泳仪、毛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申请人:殷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怡彬,上海敏诚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担保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负责人:万忠明,总经理。
  被申请人:车泳仪,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被申请人:毛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菁华,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智强,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殷某某与被申请人车泳仪、毛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申请人殷某某于2018年9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查封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南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申请人殷某某申请保全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殷某某以有利于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由,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查封毛某某名下的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南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蔡重洲

书记员:李  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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