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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某、孟某某、刘海军、李金某诉郝智某合伙协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段某某
孟某某
刘海军
李金某
杨海军(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
李江华(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
郝智某
郭俊峰(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

原告:段某某。
原告:孟某某。
原告:刘海军。
原告:李金某。

原告
委托代理人:杨海军,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委托代理人:李江华,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郝智某。
委托代理人:郭俊峰,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段某某、孟某某、刘海军、李金某诉被告郝智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段某某、李金某及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杨海军、李江华,被告郝智某及委托代理人郭俊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四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邯郸壹捞火锅餐饮(店)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双方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合伙终止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应认定双方为合伙关系,该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四原告、被告与申有强签订的《壹捞火锅饭店和金顶花园3号楼承租股金转让合同》,足以认定四原告于2015年2月15日退出合伙。2015年2月17日,被告向四原告出具尚欠四原告8.4万元的欠条一份,被告辩称,该欠条是被告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为此申请证人王某当庭作证。因证人王某的证言不足以证实该欠条是被告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且被告又未提交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该辩解主张,故对被告该辩解主张不予支持,应认定该欠条为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被告未及时支付四原告8.4万元,致使纠纷的发生,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被告辩称,其与四原告之间尚有装修保证金7.3万元、欠其工资2500元、欠郝志强工资4000元、厨具款4000元及差旅费4311元等未进行清算,合伙终止并未进行清算,现亏损数额不确定。因被告已于2015年2月17日向四原告出具了欠条,表明双方已对合伙期间的盈亏及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算,对被告该辩解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郝智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段某某、孟某某、刘海军、李金某8.4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5月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未付款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被告郝智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四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邯郸壹捞火锅餐饮(店)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双方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合伙终止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应认定双方为合伙关系,该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四原告、被告与申有强签订的《壹捞火锅饭店和金顶花园3号楼承租股金转让合同》,足以认定四原告于2015年2月15日退出合伙。2015年2月17日,被告向四原告出具尚欠四原告8.4万元的欠条一份,被告辩称,该欠条是被告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为此申请证人王某当庭作证。因证人王某的证言不足以证实该欠条是被告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且被告又未提交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该辩解主张,故对被告该辩解主张不予支持,应认定该欠条为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被告未及时支付四原告8.4万元,致使纠纷的发生,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被告辩称,其与四原告之间尚有装修保证金7.3万元、欠其工资2500元、欠郝志强工资4000元、厨具款4000元及差旅费4311元等未进行清算,合伙终止并未进行清算,现亏损数额不确定。因被告已于2015年2月17日向四原告出具了欠条,表明双方已对合伙期间的盈亏及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算,对被告该辩解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郝智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段某某、孟某某、刘海军、李金某8.4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5月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未付款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被告郝智某负担。

审判长:王韦
审判员:李玉明
审判员:肖立虎

书记员:霍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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