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梁某与赵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梁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委托代理人张一明,河北法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被告张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邢岩坤,河北宏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梁某诉被告赵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宝瑞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某委托代理人张一明、被告赵某某、张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邢岩坤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告梁某与被告赵某某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整体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被告赵某某辩称,其与原告之间没有借款凭证、没有担保、没有抵押,所签订的协议没有任何条款显示双方具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且原告诉请要求的是归还出资本金,所以双方对款项性质上认定是出资款,而非借款。本院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显示,双方仅对资金数额,及以每万元每月利润200元的收益标准作出了约定,而未约定投资的风险等事项。且原告梁某并未参与合伙经营和管理,只是将自有资金交给被告赵某某经营使用,该协议不符合合伙协议的法律要件,故该合作协议不是合伙协议,从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分析,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名为合作实为借贷,故本案案由应定为民间借贷。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均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原告梁某按照协议约定将三笔资金共计29万元给付被告赵某某,被告赵某某亦应按照约定的数额及期限,返还原告资金及相应利润即利息,被告赵某某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原告诉请被告赵某某返还借款29万元,并以本金7万元自2013年3月25日、以本金7万元自2013年5月27日、以本金15万元自2013年6月26日借款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每万元每月200元标准支付利息,其诉请符合双方协议的约定,也未超出国家有关限制性借款利率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赵某某称,原告主张利息按每月每万元200元计算至给付之日,已经超出了双方曾经的书面约定,后来超期的利润双方没有约定,所以原告没有权利要求被告赵某某按每月每万元200元计算利息至给付之日止。本院认为,被告赵某某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且原告与被告赵某某在资金使用期间约定了利息的计算标准,虽未约定逾期利率,但作为出借人原告梁某主张借款人赵某某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赵某某称,其与原告梁某是合作关系,其只是对世纪博爱公司的承诺向原告作如实传达,世纪博爱公司未能向其支付利润,其当然不能支付原告相关款项。本院认为,被告赵某某的该项主张系被告赵某某与世纪博爱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能约束其与原告之间协议的履行,故该项主张本院不予采信。原告主张被告赵某某、张某某系夫妻关系,该两笔借款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被告张某某辩称,其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合作关系,双方未签订过任何协议、也没有口头承诺或者任何出资,所以原告对其的诉请不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本院认为,本案所涉及的借款发生在二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赵某某、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梁某借款29万元,并支付以借款7万元为本金自2013年3月25日起、以借款7万元为本金自2013年5月27日起、以借款15万元为本金自2013年6月26日起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借款期间及逾期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25元,诉讼保全费1970元,合计4795元,由被告赵某某、张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赵宝瑞

书记员:徐楠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