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5中国检察网网站讯:
日前,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支队长杨杰(正团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忻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忻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杰利用其担任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等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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