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杜某与邓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杜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西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清萍,宜昌市伍家岗区长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邓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伍家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洲,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杜某与被告邓某某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1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杜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清萍,被告邓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杜某诉称,2016年3月30日下午,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就邓某某诉方卫华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开庭审理,杜某欲作为方卫华的证人出庭作证。下午16时左右,庭审结束,杜某在庭外等候方卫华,此时,邓某某的母亲在法庭门外谩骂杜某,杜某没有理睬,邓某某从庭内冲出来,随即一手抓住杜某的衣服,另一只手朝杜某的脸部、颈部打去,同时邓某某还用脚踢向杜某的腿部,致使杜某头部、下肢受伤。不仅如此,邓某某还将杜某的衣服撕破,并将杜某的项链坠子扯丢。当日,杜某向宝塔河派出所报案。2016年3月30日17时左右及2016年3月31日,杜某到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被医院诊断为:脑外伤、脑震荡、头面部软组织受伤、双下肢软组织挫伤。杜某认为,由于邓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存在过错,杜某所受到的损害后果同邓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并给杜某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杜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邓某某支付杜某经济损失9791.96元,其中医疗费867.7元、误工费1534.26元、财产损失7390元(含衣服3980元,项链坠子3410元;2、本案诉讼费由邓某某承担。
邓某某辩称,因杜某在此次事件中存在重大过错,邓某某没有殴打杜某,故杜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经审查查明:2016年3月30日下午4时左右,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就邓某某诉方卫华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杜某与邓某某发生撕扯扭打,致杜某受伤。杜某受伤后至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1、脑外伤、脑震荡、头部软组织挫伤;2、双下肢软组织挫伤”,建议“休息一周”,共花费医疗费864.9元。
2016年3月30日16时16分,杜某向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宝塔河派出所报警。邓某某在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宝塔河派出所2016年4月21日的询问笔录中承认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与杜某发生拉扯、撕打,抓伤了杜某的脖子,同时抓了杜某的衣服但不知道是否抓坏,但未承认致杜某吊坠遗失。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门诊病历,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接处警登记表、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宝塔河派出所询问笔录3份,劳务合同、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收入证明,及本案庭审笔录、质证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邓某某与杜某互相撕打致杜某受伤,侵犯了杜某的健康权、身体权,邓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杜某受伤系与邓某某相互撕扯扭打而起,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有过错,其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酌情认定:邓某某承担50%的责任,杜某自行承担50%的责任。关于赔偿范围与赔偿数额。本院结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质证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医疗费864.9元,本院予以支持。杜某主张的误工费,由于无充足证据证明其误工减少的收入,本院不予支持。杜某主张的财产损失,由于无证据证明其衣服破损、吊坠遗失系邓某某所致,本院亦不予支持。因邓某某应承担50%的责任,故邓某某应赔偿杜某损失432.45元(864.9元×50%)。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邓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杜某损失432.45元。
二、驳回原告杜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75元,由原告杜某和被告邓某某各负担8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金素芳

书记员:向丹云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