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某
马某某
马某某的
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郗海宽
原告:朱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故城县。
原告:马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故城县。
原告朱某某、马某某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胡振宪,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刘志国,经理。
委托代理人:郗海宽,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员工。
原告朱某某、马某某诉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本院于2013年9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某某、马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胡振宪和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郗海宽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告身体受到伤害,作为权利人有权向赔偿义务人请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故公交认字(2012)第131126B201200156号事故认定书,认定霍尚青负事故全部责任,二原告无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原告朱某某、马某某医疗费10000元,马某某误工费13564元/年÷365天×266天(2012年11月13日至2013年8月6日)=9885元,护理费13564元/年÷365天x(120天+26天)=5425.6元,残疾赔偿金?8081元/年×20年×10%=1616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200元,计47672.6元;朱某某护理费13564元/年÷365天×15天=557.4元;共计48230元。因霍尚青属无证驾驶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赔偿后可向霍尚青追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朱某某、马某某48230元。待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0元,由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负担300元,原告朱某某、马某某负担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原告身体受到伤害,作为权利人有权向赔偿义务人请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故公交认字(2012)第131126B201200156号事故认定书,认定霍尚青负事故全部责任,二原告无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原告朱某某、马某某医疗费10000元,马某某误工费13564元/年÷365天×266天(2012年11月13日至2013年8月6日)=9885元,护理费13564元/年÷365天x(120天+26天)=5425.6元,残疾赔偿金?8081元/年×20年×10%=1616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200元,计47672.6元;朱某某护理费13564元/年÷365天×15天=557.4元;共计48230元。因霍尚青属无证驾驶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赔偿后可向霍尚青追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朱某某、马某某48230元。待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0元,由被告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负担300元,原告朱某某、马某某负担800元。
审判长:苏建平
审判员:梁存圣
审判员:田宇
书记员:夏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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