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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朱大庆靳秋泉(河北振平律师事务所)杨卫某
原告朱大庆。委托代理人靳秋泉,河北振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杨卫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朱大庆诉被告杨卫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任小硕
书记员:赵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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