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某某
单际昌(河北律捷律师事务所)
杨某
杨宝财
原告景某某,农民。
委托代理人单际昌,河北律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农民。
委托代理人杨宝财,汉族,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景某某与被告杨某、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景某某于2015年12月7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杨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景某某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景某某撤回对被告杨某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景某某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景某某撤回对被告杨某起诉。
审判长:陈小芳
书记员: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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