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白】 大家好,欢迎收看《小乔讲法律》!我是小乔,今天我们来聊一个特别容易混淆的法律问题: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很多人觉得自己长期为一家公司干活,就等于和公司有了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劳动法的保护,比如社保、双倍工资等。但真的是这样吗?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分析一下,帮大家弄清楚其中的门道!
【案例引入】 这个案例来自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是(2013)镇民再终字第0024号。故事的主角叫丁某,他在1998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一直干到2011年。13年间,双方没有签过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4月,丁某因为和公司业务单位的人起了冲突,公司终止了合作,丁某也同意了。但之后,丁某却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为他补缴社保,还要支付双倍工资。他觉得自己干了这么多年,早就和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
公司这边怎么说呢?他们认为和丁某之间是承揽关系,干活拿钱,活儿干完钱结清,根本不是劳动关系。那么,法院最后怎么判的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案例分析】 先来看看法院的判决依据。法院发现,丁某和公司之间的报酬结算方式是“干完活儿给钱”,有点像按项目付费。丁某会根据公司提供的施工单去现场干活,但他在现场是独立完成工作的,不需要公司的人监督、指导或者指挥。换句话说,丁某和公司之间没有那种“人身依附性”,也就是劳动关系里常见的上下级管理关系。
再看报酬方面,丁某的收入是根据双方事先谈好的价格来算的,体现了一种平等的商业合作关系,而不是公司单方面决定工资。这和劳动关系里用人单位给员工发固定工资完全不同。
法院综合这些情况认为,丁某和公司之间是承揽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丁某要求补缴社保和支付双倍工资的诉求被驳回了。
【法律知识点】 那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来简单总结一下:
人身依附性:劳动关系里,员工要接受公司的管理,比如遵守工作时间、听从指挥等,工作过程受公司控制。而承揽关系里,承揽人更独立,只需要按要求完成任务,具体怎么干,公司一般不管。
报酬方式:劳动关系的工资通常是固定的,按月发,有最低工资标准,还可能有奖金、社保等。而承揽关系的报酬是按项目或任务结算,双方事先谈好价格,干完结清。
法律后果: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员工可以享受社保、加班费、带薪休假等权益。承揽关系则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双方是平等的商业合作,承揽人没法要求劳动法上的权益。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承揽人不能因为长期给一家公司干活,就觉得自己和公司有了劳动关系。法院会看双方的实际关系,比如工作方式、报酬结算等,而不是只看时间长短。
【现实启示】 这个案例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以项目制的方式和公司合作,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和公司的关系性质。如果是承揽关系,就别指望劳动法的保护,比如社保、加班费这些,可能都拿不到。反过来,如果你觉得自己其实是在公司的管理下工作,但公司却说你是承揽关系,那就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工作指令、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好了,今天的《小乔讲法律》就到这里。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虽然看起来有点像,但法律上差别很大,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如果你有类似的法律问题,或者想听我们讲别的案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别忘了点赞、订阅、分享一波,咱们下期见!
【字幕提示】 本期案例: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镇民再终字第0024号 关注《小乔讲法律》,带你轻松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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