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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夏某姣等与徐国富、夏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上诉人(原审原告)徐某某。
上诉人(原审原告)夏某姣,务农。
委托代理人叶世格,湖北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国富,务农。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夏某某,务农。


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张焱奇 审判员  付焰明 审判员  樊劲松

书记员:吴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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